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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律师被判赔偿8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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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为委托的律师失察,没有看出规划文件已经失效,河北三河燕化公司凭空被骗走1亿元资金。日前,嘉华律师事务所的三名合伙人被二中院一审判令赔偿客户800万元损失,并返还100万元律师费。这是国内律师行业迄今为止遭遇的最为高昂的赔偿。

2001年7月,河北三河燕化公司准备与北京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紫宸苑住宅小区项目。为查清对方底细,燕化公司聘请北京市嘉华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展开调查。经过一番审查,嘉华的律师认为该项目确实在金晟公司名下,燕化公司这才放心地向金晟公司支付了1亿元项目转让费,同时向嘉华律师事务所支付了100万元的高额律师费。可到了2002年5月,燕化公司竟然发现在紫宸苑住宅小区项目的土地上,另一家公司已开始施工建设。紧急调查的结果让他们震惊不已:金晟公司根本不是紫宸苑项目的真正所有人,他们交的那1亿元已被人凭空骗走!

随着警方的侦查逐渐深入,骗局的真相终于被揭开。原来金晟公司的一个股东确实签订过紫宸苑项目的转让协议,还私自上报立项申请,骗取了北京市计委对该项目的批复。但因为一直没有支付转让款,金晟公司的3个股东最终退出了项目,紫宸苑项目被转让给了别人。可在此情况下,金晟公司的刘某等人还打着紫宸苑项目的名义,凭借失效的规划文件,与蒙在鼓里的燕化公司签订继续开发紫宸苑项目的协议,诈骗燕化公司人民币1亿元。目前,刘某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警方已发还了三河燕化公司2140多万元人民币,但仍有8000万元投资没有追回。

受骗的燕化公司认为嘉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敷衍了事,造成巨额损失,已构成严重违约。由于嘉华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3月向北京市司法局主动申请注销,燕化公司一纸诉状将原嘉华律师事务所的3名合伙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律师费10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900万元。法庭上,3名坐在被告席上的律师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他们称受委托后到金晟公司了解情况、审查大量的文件,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已经履行了《委托协议》。

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三河燕化公司的诉求,认定嘉华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时存在重大过错,履行《委托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对燕化公司支付1000万元定金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考虑到燕化公司自身也有失察之责,法院判决3名合伙人共同赔偿燕化公司800万元,并返还100万元律师费。

据了解,针对律师执业风险,北京市律师协会已为全市的8000多名律师统一办理了律师执业风险保险。如果律师因业务过失发生执业责任事故,承担经济赔偿,保险公司会进行一定额度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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