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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王主任在律师条例三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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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师之路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首席全球合伙人 王丽

30年前的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律师制度的第一部法律,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这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走出的重要的一步。当时我还在大学校园,没有想到自己以后会从事这一行。

1992年小平南巡,明确了市场经济的道路。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人们赖以规范行为的是什么呢?是法律!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的法律服务,而律师又正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人群和行业。因此,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律师行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前身——中国律师事务中心诞生了。

当时,我还在司法部工作。1992年11月,有一天当时的蔡诚部长和郭德治副部长找我谈话,提出司法部要建立一个高素质综合性专业化的大型律师服务机构,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精神,借鉴西方律师事务所的经验,不给编制,不给经费,让我放手去做。我就这样走上了律师道路。有朋友告诫我:“此一去山高水深,你很难把握命运。”但我还是义无反顾。走到现在抬头一看,已经18年了。这十八年来,我们取得了一点成绩。ALB评中国律所“top 20”,德恒是第三。像“年度最佳股权市场项目大奖”、“年度最佳本地IPO”之类的奖项,我们也拿了一些。


回顾德恒律师事务所近20年的发展,不得不提到这样几个节点:

1993年,我们建所之初就开始为三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第二年正式成为三峡总公司的法律顾问,从中国三峡总公司初建,到长江电力改制、发行股票及上市,发行企业债,再到三峡发电资产总体上市,已为三峡工程提供法律服务近二十年,德恒与三峡共同成长。三峡公司前总经理陆佑楣对德恒律师说:“你们也是三峡工程的建设者!”我们为此而深感自豪。

1997年,《刑法》《律师法》的出台使律师行业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时间许多地方抓律师、伪证罪甚嚣尘上,也给我们带来了对律师行业的反省:律师何以安身立命,有什么职责,执业行为边界何在?正是由于这种反省,我去攻读了博士学位,也最终完成《律师刑事责任比较研究》一书。

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国。这一年对德恒的发展具有特保的意义,在1999年设立荷兰分所的基础上,01年我们又在纽约设立了分所。9月10日,我们所的陈小敏律师刚刚从北京带着签好的德恒全球合伙协议回到美国,第二天就遇到了人类未曾预料到的大灾难——“9•11”恐怖袭击。德恒纽约分所在世界贸易中心的办公室在“9•11”袭击中荡然无存。“看到凤凰卫视报道‘9·11’现场画面时,我们惊呆了,无法相信这一切。大家全力地联系在世贸中心办公的德恒纽约的律师、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朋友家人。他们是不是还活着?现在安身何处?每打一个电话,每发出一份传真,每写一封e-mail,都是问‘你们还好吗?都安全吗?速回,千万!’我当时满脑子想的就是一件事——找人!无论用什么办法,也要找到我们的人!”万幸的是,后来我们得知,德恒纽约全体同事都顺利逃生,而且还迅速恢复和扩大了业务。2003年,纽约所重返曼哈顿核心商圈,迁进纽约百老汇大道上的新办公室。

在2003年国庆佳节之际,德恒总部迁入了黄金地段的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办公条件和设施全面提升。迁址金融街成为了德恒十年历程中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标志,也是德恒创业与发展的又一新起点。

2010年,也将是德恒发展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年。德恒圆满完成了农行IPO项目。农行的A+H股上市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收官之作,共募资221亿美元,创全球IPO融资之最。德恒的一批年轻合伙人率领项目组以优良的业务素养和高度的敬业精神顽强拼搏,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二十个小时,饿了吃方便面,累了睡行军床,农行项目累计工作时间达到了创记录的7万小时,为农行成功上市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的1月29日,习近平副主席在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和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等陪同下,来德恒进行调研,肯定了德恒在学习实践中取得的成绩。习主席的视察和指示是对德恒律师的鼓励,更是对中国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肯定。

1992年,德恒初创时期,曾提出要建立“千人所”的目标,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进行冷嘲热讽,认为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大话、白日梦罢了。但是到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触手可及,我们已经有了更高的目标。

十八年前,我们提出要“成为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和促进形成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试验田”,“要在这里培育起中国律师精神。”回顾当年的志向,今天我们可以欣慰地说,我们没有辜负当年的宏愿。



谈到这里,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对“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名称的看法。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提出,律师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五者”。一些律师对此不以为然,有人担心,一说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就好像随时可以有,随时可以没有,会不会哪天下一个红头文件,这个职业就不再存在了。

我的第一个看法是,社会主义不是不要律师!我坚信律师不但会继续存在,而且会越来越壮大发展。因为中国在走一个民主法治的路,这是不可逆的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需要有比其他社会体制下思想更先进、更高尚、能力更强的律师。

我的第二个看法是,这是好事,它意味着党把律师当自己人!因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称呼,将律师放到了与法官、检察官平等的位置上。大家都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都是为人民服务,只不过职责分工不同罢了。检察官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具有侦查权;法官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审判,给予公正的结果,是最终的法律正义的判断人和决定人;律师呢?律师就是保卫权利的,保卫所有人的权利,不管是公权、私权,不管是法人的权利还是个人的权利,不管是财产权利还是精神权利,都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受到侵犯,不管侵犯来自于哪一方,法律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利找律师,律师有权利替当事人辩护。这些就是各自不同的职权分配。身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在法律上、在政治上,应该是平等的。

更进一步说,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完全可以成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的后备军,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的人才池。法官、检察官都可以从律师当中选择。在国外本来就是这样做的。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社会上对律师的质疑、责难从没有间断过,我们往往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一些限制,一些屈辱,一些不公。我们要时时想到我们的使命是为公民合法权利服务,就能担当受到的屈辱,同时也能为权利的维护、法律的进步、司法的文明贡献自己的心力,就是当说就说,当做就做,不能忘掉自己的职责。

律师行业本身也要不断地学习和自我完善。除了坚守“权利捍卫者”的角色之外,我们还要以专业的法律水平、良好的沟通能力、高尚的执业道德来提高律师的口碑和社会地位。我有一个心愿,希望有一天,我们受到别人的衷心尊重,不是因为我们曾经是官员,曾经是教授,曾经是法官,而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律师!我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0351-839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