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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合伙人律师“德行天下,恒信自然”

DeHeng(TaiYuan)Law Offices

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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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亮

张亮亮律师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点睛网律师学院高级讲师

“破产实务前沿”编委会委员

山西省律协企业整合重组与破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理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

企业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民商事诉讼

业务经验:

张亮亮律师执业以来,先后参与承办山西联盛集团32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原平市日昇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执转破”案、阳泉煤业集团盂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转破”案、山西路安特沥青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与注销案、太原西山土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太原市三江纸箱厂破产清算案、太原衬衫厂破产清算案、忻州市大广云母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西省木材总公司破产清算案、A股上市公司永泰能源债务重组案等十余件具有典型、示范、重特大影响力的破产、重组案件;作为代理人承办民生银行对多家大中型民营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催收案件,涉案标的累计3亿余元;办理数十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股权回购、执行异议等众多领域;在各类核心期刊、论坛及专业公众号发表论文十五篇,在点睛网律师学院、智元法律课堂、中国社会法高端论坛、山西破产法论坛等不同平台授课、演讲二十余场;在企业破产重整、不良资产处置、民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代表性业绩:

(一)非诉类

1、全面参与山西联盛集团32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负责审核十二家债务人共计约700余笔债权(金额合计约200亿),独立制作第三批至第六批无争议债权表,并作为管理人诉讼代理人参与四十余起破产衍生诉讼。

2、全面参与忻州地区第一起“执转破”案件---原平市日昇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担任债权组组长,负责审核认定172笔债权(金额约3亿元),并制作无争议债权表及职工债权清单,筹备二次债权人现场会议、六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等。

3、参与山西省民族经济贸易总公司政策性破产案,负责编制职工安置方案等。

4、参与山西清凉山啤酒厂及山西天龙五台山啤酒有限公司解散、预破产清算案,负责制定法律服务方案与破产方案等。

5、作为债权人安徽宏源特种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办理阳泉煤业集团盂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转破”案。

6、作为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法律顾问,参与A股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债务重组(2000亿)尽职调查。

7、作为太原西山土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清算组成员,担任资产组组长,负责破产财产清查、处置,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8、作为债权人天津市塘沽融江货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办理债务人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9、担任太原市三江纸箱厂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负责人,负责外联、统筹管理人现场工作等。

10、担任太原衬衫厂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现场负责人,负责管理人工作分工、破产方案制定等。

11、担任忻州市大广云母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法律顾问,负责编制债权表、筹备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12、担任山西省木材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法律顾问,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取得受理裁定书。

13、作为深圳路安特沥青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代理对中外合资企业山西路安特沥青高新技术有限公司(Shanxi Lu'ante Bitumen New & Hi-Tech Co., Ltd.)实施解散、清算、注销案。

(二)诉讼类

1、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执行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执行人河北旭跃实业有限公司等八被执行人强制执行一案,最终通过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土地,执行回款42,140,100元。

2、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被申请人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与再审申请人李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再审一审、二审案(标的10,222,768.56元)。

3、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上海德联永登金属资源贸易有限公司、太原东铝铝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阶段执行异议之诉案(标的10,000,000元),最终通过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回款10,250,000元。

4、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福建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重一审、重二审及最高院再审审查案(标的14,655,927.52元)。

5、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原告中钢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孝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二审及再审审查案(标的18,397,294.01元)。

6、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被告山西东方红制漆有限公司与原告王德群股权回购案(标的30,000,000元)。

7、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被告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耀华与原告郭彪民间借贷案(标的1.6亿元)。

8、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贾建祥、刘玉娥与张晶财民间借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标的3130万元)。

9、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原告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告山西永兴肥业有限公司等四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案(标的16,346,000元)。

10、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原告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与被告山西高科磁电有限公司等八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及再审及执行案(标的61,496,642元)。

11、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与刘国忠一审、二审及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重二审案。

12、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原告中钢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案(标的19,975747.90元)。

13、作为诉讼代理人承办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与山西省物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二审、重一审系列案(标的约6000万元)。

学术成果:

1、撰写论文《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优化路径探析》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2014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二等奖;

2、撰写论文《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劳动争议问题探讨》载于《中国劳动》2017 (3) :70-75

3、撰写论文《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风险防范》载于《法制与社会》2015 (32)

4、撰写论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及相关救济途径研究》载于《法学杂志》,201611期;

5、撰写论文《企业破产程序中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与破产债权、共益债务的认定》,入选中国第十届破产法论坛论文集(上册);

6、撰写论文《在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互负债务的债务人不同一情形下,破产抵销权的理解与适用》,入选破产重整与关联企业债务处置研讨会暨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论文集;

7、撰写论文《创业资本退出方式比较研究及完善对策》入选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携手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的"创业投资法律纠纷与解决"研讨会论文集;

8、撰写论文《出租人破产程序中“预付租金”的返还形式探析》,入选《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与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研讨会暨山西省第二届破产法论坛》论文集;

9、撰写论文《企业破产程序中公司高管的劳动者身份与工资核定探究》,获《中国社会法发展七十年高端论坛》论文三等奖;

10、撰写论文《办理“无产可破”案件之破产费用与管理人报酬筹措——基于管理人在山西省内办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获第三届山西破产法论坛论文评选一等奖;

11、撰写论文《破产债权确认诉讼中的若干问题刍议-----以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新的争议焦点为视角》,入选中国第十一届破产法论坛论文集(二);

12、撰写论文《对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合理性思考》、《破产债权确认诉讼中管理人的角色思辨》、《债权人既申报债权又主张取回权,破产管理人应如何处理?》、《“执转破”案件中破产管理人审核认定债权的简化路径》、《“执转破”程序中应积极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等文章,载于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办的《破产法快讯》,并被多个同类网站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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