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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高平律师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刑委会副主任
社会职务 :
汾西县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
擅长领域:
熟悉三大诉讼业务,近5年来每年诉讼案件将近百案。
1、刑事诉讼类
(1)一审代理王xx危险驾驶罪中,王xx乙醇含量124mg,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缓刑情况下,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案号(2021)晋1034刑初7号)
(2)代理武xx故意杀人罪中,武xx用刀砍致被害人一人死亡,判决无期徒刑。(案号(2021)晋10刑终146号)
(3)审查起诉阶段代理郭xx涉嫌敲诈勒索罪,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案号汾检刑不诉(2022)1号)
(4)一审代理余xx危险驾驶罪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最终判处缓刑。(案号(2023)晋0105刑初67号)
(5)一审代理王xx开设赌场罪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终判处缓刑。(案号(2024)晋1034刑初20号)
2、民商事类
擅长于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每年代理以上民商事类案件均在50案以上。
其中2023年在太谷区法院代理刘xx诉太谷区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获赔100余万元(案号(2023)晋0703民初1141号);
2024年在迎泽区法院代理山西xx装饰有限公司诉山西饭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在山西饭店欠款超过二十年情况下,判决山西饭店支付工程欠款本息100余万元(案号(2024)晋0106民初4571号);
2024年在晋源区法院代理任xx诉山西浩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阶段案中,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后,成功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将30余万执行款全部执行完毕(案号(2024)晋0110执恢85号);
2024年在小店区法院和太原市中院山西皓为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诉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支付600余万元股权转让款合同纠纷案中,代理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功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号(2024)晋01民终1249号)。
3、行政诉讼类
2022代理XX县惠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诉XX县人民政府的因拆迁引发行政补偿案,经山西省高院审理补偿当事人200万元(案号(2022)晋10行终558号)。
2024年代理XX建设有限公司诉XX县社会保险中心因给付工伤保险金案,经行政复议并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撤销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责令XX县社会保险中心核发工伤保险待遇(案号(2024)晋1082行初54号)。
即便岁寒路远,理想信念也坚如磐石,不可撼动。律师发展的道路漫长且充满挑战,新生力量的崛起,是律所蓬勃发展的希望之光。“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新晋升的合伙人,为德恒太原注入了澎湃的人才活力,充实了宝贵的人才储备。未来,德恒太原将依托这股新生力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品质,为客户呈献更全面、更优质的综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