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一种将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核准注册成功后相关商标即可受到法律保护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步提升,我国的商标注册量也在逐年上升。这其中不乏许多非常优秀的、富有创意和辨识度、表现力的商标,当然也有因种种原因注册不成功、被国家商标局驳回的商标。那么,在商标注册中,怎样的商标注册是合法的、有积极意义和价值的,怎样的商标注册是会被驳回甚至还会被判罚相关法律责任的呢?笔者试着从一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典型案例入手,来说一说商标注册中的“可为”与“不可为”行为。
第一、声音商标(音乐商标)是可以注册的,但是鉴于声音商标的非传统化的特征,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需要证明的内容均十分严苛。
声音商标是自2013年修订《商标法》之后才新增的一项商标类型。声音商标十分特殊,它不像文字和图形那样直观、可视化,因此要求更加显著的区别特征,才有可能满足商标的独特性、显著性特点。 2016年时,《007》电影版权方丹乔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将《007》电影中从第一部开始就一直使用的一段音乐申请为声音商标。这段音乐是1962年首部系列电影《007之诺博士》的主题曲,该段音乐在之后的系列电影中也一直有出现,成为007系列电影中最为经典的一段音乐。 但是该段音乐一开始申请声音商标时却被驳回,理由是缺乏显著性。随后公司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并附上了证明电影知名度(当然相应地包括其中主题曲音乐的知名度)、音乐广泛使用度(如用于电影宣传、媒体报道等)的票房统计、票房排名、媒体相关报道等材料。2018年,商标复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8]第0000079805号《第19376654号驳回复审决定书》,复审决定书同意该声音商标在9类、第41类的一些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予以初步审定,对于其余类别、子类上的申请则全部驳回。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声音商标一般来说只有经过长期使用,在人们将这段声音和一个商品或服务建立起稳定的联想关系的时候,它才能取得显著特征。近日泸州老窖的一段声音商标就因为不具有辨识度、不能判断与商品的特定关联性而被判定该商标无显著性特征。这也侧面反映了声音商标的证明难度。
第二、商标及服务虽然可能相似,但是依照多年经营,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知名度已经有一定熟悉度;且有特定的使用情形和场合的,消费者不会将该品牌和其他近似商标和服务混淆的,亦不构成侵权。
以2019年年末结案的燕京旅游和燕京啤酒商标权侵权案为例。燕京旅游起诉燕京啤酒称,燕京啤酒在燕京啤酒国际文化节的宣传海报、会场内等场合使用了“燕京啤酒”四个字及“燕京加麦穗标识”,而且燕京啤酒官网上宣传工厂游也使用了“燕京啤酒”。燕京旅游认为上述行为均是对其商标权的侵犯。 法院经审查认为,燕京啤酒和燕京旅游商标均有“燕京”二字,同时燕京啤酒在官网推出的“工厂游”和燕京旅游的服务范围均属于旅游服务的一种。但即便如此,二者之间仍不构成混淆。因为“燕京啤酒”及“燕京加麦穗标识”在啤酒商品上已具备较高知名度,加之“工厂游”也只与啤酒生产和销售有关。结合其商标的高知名度和使用商标也只是紧紧围绕啤酒来看,相关公众在产源识别上不会将二者混淆,故燕京啤酒不构成侵权。 第三、恶意注册、尤其是伤害公众感情的恶意注册不可取。以此次一些公司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为例。 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国上下都齐心协力、集体抗“疫”。其中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从建设开始一直受到公众的广泛和高度关注。可以说它们已经和抗“疫”、人民的美好祝愿等都连在了一起,承载了民众特定时期的感情。 但在此时,却有一家北京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家企业,向商标局提出了“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注册申请多达10余件,用于美容美发行业和建材行业,不仅损害了火神山医院和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更是对公众感情的一种伤害,明显属于对疫情相关商标的恶意抢注。3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标代理机构涉嫌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立案调查,并于3月11日向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市监工罚(2020)166号),对当事人代理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 第四、注册商标不能引导公众认为其商品品质优于其他同类产品,即注册行为不能侵害其他同类经营者的权益。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茅台酒厂”)生产的茅台酒在国内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同时也多次用于国宴招待。因此,茅台于2001年开始申请了数次“国酒茅台”的商标,但因遭到包括山西汾酒、五粮液在内的多家企业的异议而作罢。此后,茅台酒厂又以“茅台国宴”来申请注册商标,但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多次驳回。法院认为,茅台酒虽多次用于国宴,但是,如果将“国酒茅台”或“茅台国宴”直接注册为商标,则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茅台酒为国宴专用酒,从而对其品质、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对其他同类经营者有失公平。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标记,商标注册可以强化经营者的品牌意识,也有利于更广泛地开拓市场、抢占先机,维护商品的经营和销售。但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注册,且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此,才可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良性竞争。